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全体会议第一次会议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完成了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使命,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笔者认为,修改后的这部新宪法贯穿了依法治国必须首先依宪治国的修宪目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新期盼。
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高遵循。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王法”和“母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合体现。毛爷爷同志曾经指出,“一个队伍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习大大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大家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持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修宪顺应了新时代的新请求。历史和现实告诉大家,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扬而发扬。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经过后,这次宪法修改之前,按照我国革新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扬,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和局部内涵实行过修改,共经过31条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改距上一次宪法修改已经14年。在这期间,不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了长足发扬,而且社会矛盾也产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经过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迎来新时代,迫切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统揽整个依法治国工作的宪法实行修改健全。
新宪体现了党和人民新期盼。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摆设,提议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在全党的引导地位,明确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新修改后的宪法经过增补“确立科学发扬观、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引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健全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健全我国革命和建设发扬历程、充实健全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充实和平外交政策、充实坚持和增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限定、增补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限定、增补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限定、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限定”等内涵,既更加有利于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漂亮的现代化国家,也更加有利于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实现,与时俱进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新期盼。 |